本所公告

2012年度企业工商年检期限为2013年3月1日——2013年6月30日。详情请点击查看: http://www.yqck.com/news.asp?id=111
工商年检如有建账、审计、年检等疑问,欢迎拨打本所服务热线:
62526672、62529672
服务范围
企业年检审计

企业年检审计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年度检验办法》(总局令第23号) 第七条规定:
  企业法人应当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企业年检审计所需资料如下:

 



◇企业注册资本验证
◆企业年检审计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
◇经济纠纷、经济案件审计
◇企业解散、破案清算
◇担任常年会计顾问
◇会计培训
◇其他审计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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