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关于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抵扣凭证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国税函[2000]159号
发文部门:国税总局
录入时间:2006-07-25 08:13:55
实施时间:2000-3-3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内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财税字[1999]29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国税发[2000]13号)的规定,企业申请投资抵免时,应附送购置国产设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凭证。在贯彻执行中有些地区反映,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有些国产设备的销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为解决这一问题,现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