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泰法规

发文标题: 关于取消铁路客票价外加收软票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计价管[1996]2909号

发文部门: 国家计委 铁道部

录入时间:2006-07-21 16:25:31

实施时间: 1997-1-1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各铁路局、铁路(集团)公司:
  经研究,决定自1997年1月1日起,取消在现行铁路客运票价外加收的软票费。届时凡使用微机出售火车票的车站,可以票价内加收 1元钱,专项用于补偿建立微机售票系统的开支;不实行微机售票的车站不得在硬票价格内加价。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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