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泰法规

发文标题:关于印发《质量体系认证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计价格[1999]212号

发文部门: 国家计委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录入时间:2006-07-21 15:13:03

实施时间: 1999-3-1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技术监督局:
  鉴于国家计委、原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7年 4月印 发 的《质量体系认证收费标准(试行)》(计价费[1997]689号)规定的试用期已满。最近,国家计委、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质量体系认证收费标准》重新进行了核定。现将核定后的《质量体系认证收费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质量体系认证收费标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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