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集体企业奖金税暂行规定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
录入时间:2006-07-15 14:27:32
实施时间:1985-8-24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个体工商户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内容:集体企业奖金税暂行规定
国务院
国务院明令废止
一、为了促进集体企业加强经济责任制,逐步提高职工收入水平,控制消费基金过快增长,从一九八五年度起,对集体企业开征奖金税。
二、集体企业奖金税的征收和管理,比照《国营企业奖金税暂行规定》办理。
三、集体企业计算奖金税的工资标准,凡执行国营同行业企业工资标准的,比照国营同行业企业工资标准计算。未按国营同行业企业工资标准执行的,每人每月工资统一按六十元计算;超过部分,视同发放奖金。
四、本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实施办法由财政部制定。
198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