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泰法规

发文标题: 关于国家计划内安排进口钾肥、复合肥免征进口增值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税[2001]7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海关总署 外经贸部

录入时间:2006-07-14 00:47:45

实施时间: 2001-1-1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内容:为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增加农业收入,经国务院批准,自2001年1月1日起,对国家计划内安排进口的钾肥、复合肥,继续执行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具体享受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进口化肥税号如下:

序号

税号

享受免征进口增值税的化肥名称

1

28342110

肥料用硝酸钾

2

31042090

氯化钾

3

31043000

硫酸钾

4

31052000

含氮、磷、钾三种肥效元素的矿物肥料或化学肥料

5

31056000

含磷、钾两种肥效的矿物肥料或化学肥料

  请通知有关海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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