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关于安徽梯西埃姆叉车有限公司“以产顶进”产品税收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国税函[1998]572号
发文部门:国税总局
录入时间:2006-07-13 20:25:21
实施时间:
失效时间:1998-12-31
法规类型:增值税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