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税字[1999]1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税总局
录入时间:2006-07-13 19:12:26
实施时间:1999-1-1
失效时间:2000-12-31
法规类型:增值税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