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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关于暂缓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国税发[2000]132号

发文部门:国税总局

录入时间:2006-07-13 17:07:42

实施时间:2000-7-19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增值税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全国

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
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发[2000]93号)下发以后,一些部
门反映豆粕免税对国内的油脂行业及大豆种植有较大影响。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
神,现决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
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发[2000]93号)暂缓执行。

补充说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6年4月30日颁布国税发[2006]62号《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文件规定,该文件现已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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