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关于暂缓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国税发[2000]132号
发文部门:国税总局
录入时间:2006-07-13 17:07:42
实施时间:2000-7-19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增值税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全国
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 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发[2000]93号)下发以后,一些部 门反映豆粕免税对国内的油脂行业及大豆种植有较大影响。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 神,现决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 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发[2000]93号)暂缓执行。 | ||
| 补充说明: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6年4月30日颁布国税发[2006]62号《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文件规定,该文件现已作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