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泰法规

发文标题:关于白银生产环节征收增值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国税发[2000]51号

发文部门:国税总局

录入时间:2006-07-13 16:56:10

实施时间: 2000-1-1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增值税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全国

发文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白银管理体制改革的指示,现就白银产品有关增值税政策规定如下:
  自2000年1月1日起,对企业生产销售的银精矿含银、其他有色金属精矿含银、冶炼中间产品含银及成品银恢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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