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泰法规

发文标题:关于免征广西边境地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税字[1996]07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税总局

录入时间:2006-07-11 13:42:54

实施时间:1996-1-1

失效时间:1998-12-31

法规类型: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报请国务院同意,从1996年1月1日起至1998年12月31日止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所属大新、龙州、宁明、凭祥、那坡、靖西、防城七县(市)继续给予免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照顾。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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