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泰法规

发文标题:关于临时调减北方海盐资源税税额的通知

发文文号:[94]财税字第09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税总局

录入时间:2006-07-11 11:31:20

实施时间:1994-1-1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资源税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内容:  为支持盐业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自1994年1月1日起,北方海盐资源税暂减按每吨20元计征。
 请依照执行。

友情链接

+ 申请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