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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关于调整陕西省黄陵市非统配煤矿煤炭资源税税额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税字[1998]2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税总局

录入时间:2006-07-11 10:39:11

实施时间:1998-4-1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资源税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内容:陕西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根据黄陵市煤炭资源状况和价格水平的变化情况,经研究,决定从1998年4月1日起,将黄陵市境内非统配煤矿煤炭资源税税额由现行的每吨0.5元调为每吨1元。
  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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