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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泰法规
发文标题: 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关于暂停审批成立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和行业管理组织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国清字[2000]4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
录入时间: 2006-7-26 9:07:08
实施时间: 2000-4-27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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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
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
  关于暂停审批成立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
  机构和行业管理组织的紧急通知

 国清字[2000]4号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通知》 (国办发
[1999]92号)精神,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清理整顿工作正按照“归类合并、
统一管理”的要求深入开展。日前,经国务院领导批示同意,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
评估师、注册税务师三个行业实行合并统一管理,其他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行业的清
理整顿和归类合并工作正在进行中。各地区、各部门应认真贯彻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
神,按照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有关行业归类合并的决定
和要求,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所属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行业归类合并、统一管理工
作的领导,并抓紧落实。
 目前,有个别地区和部门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出于安置人员的需要,正在筹
组新的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行业管理组织和批准设立新的执业机构,这与清理整顿工
作的目标和要求是不一致的,也给下一步的归类合并工作带来新的问题和困难。为确
保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制止边清边设的现象,减少清理整顿工作的阻力,特此
决定:清理整顿期间,各地区、各部门一律停止审批、成立新的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
机构和行业管理组织,停止相应资格认定。如有特殊情况,须报经国务院清理整顿经
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同意。

 200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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