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公告

2012年度企业工商年检期限为2013年3月1日——2013年6月30日。详情请点击查看: http://www.yqck.com/news.asp?id=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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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泰法规
发文标题: 关于2005年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发[2005]24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
录入时间: 2006-7-24 10:06:26
实施时间: 2005-7-1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 农(牧)业税及特产税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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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04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不仅进一步减轻了农民负担,而且有力地促进了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2005年是改革攻坚的关键一年,要继续调整国家与农民的分配关系,进一步推进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试点,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为做好2005年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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