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公告

2012年度企业工商年检期限为2013年3月1日——2013年6月30日。详情请点击查看: http://www.yqck.com/news.asp?id=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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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泰法规
发文标题: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劳社部发[2000]8号
发文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录入时间: 2006-7-24 9:55:14
实施时间: 2000-3-24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全国
阅读人数: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
假期由原来的7天改为10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
20.92天和16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此进行折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年三月十七日
主题词:劳动  工资  工时  通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劳动局,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部委管
理的国家局,各国家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央军委办公厅、总后勤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00年3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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