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公告

2012年度企业工商年检期限为2013年3月1日——2013年6月30日。详情请点击查看: http://www.yqck.com/news.asp?id=111
工商年检如有建账、审计、年检等疑问,欢迎拨打本所服务热线:
62526672、62529672
兴泰法规
发文标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2004]6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录入时间: 2006-7-20 16:11:57
实施时间: 2004-10-7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全国
阅读人数: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交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上海、天津市市政管理局:

 为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经国务院批准,自2004年10月1日起对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农用三轮车是指: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7.4kw,载重量不大于5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40km/h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四年九月七日

友情链接

+ 申请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