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公告

2012年度企业工商年检期限为2013年3月1日——2013年6月30日。详情请点击查看: http://www.yqck.com/news.asp?id=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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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泰法规
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文化事业建设费征管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营[2006]168号
发文部门: 北京地方税务局
录入时间: 2006-7-1 10:26:52
实施时间: 2006-4-3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及基金类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数: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处理18项到期政府性基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综函[2006]1号)文件的规定,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政策执行期限延续至2006年底,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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