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公告

2012年度企业工商年检期限为2013年3月1日——2013年6月30日。详情请点击查看: http://www.yqck.com/news.asp?id=111
工商年检如有建账、审计、年检等疑问,欢迎拨打本所服务热线:
62526672、62529672
兴泰法规
发文标题: 关于中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函[2003]901号
发文部门: 国税总局
录入时间: 2006-7-19 10:34:15
实施时间: 2003-7-29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及基金类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全国
阅读人数: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中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2001年9月21日在阿斯塔纳签订的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规定,业经哈萨克斯坦和我外交部分别于2003年6月13日和2003年6月27日互致照会,确认已完成该协定生效法律程序。根据该协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协定应自2003年7月27日起生效,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协定的文本,总局已于2001年9月20日以国税函[2001]715号文件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友情链接

+ 申请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