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 关于城镇居民委托代建房屋契税征免问题的批复 |
发文文号: | 国税函[1998]829号 |
发文部门: | 国税总局 |
录入时间: | 2006-7-18 17:30:14 |
实施时间: | 1998-12-28 |
失效时间: | |
法规类型: | 契税 |
所属行业: | 所有行业 |
所属区域: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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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 湖北省财政厅; 你厅《关于城镇居民委托代建房屋如何征收契税的请示》(鄂声财农税发[1998]10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你厅提供的情况,仙桃市居民赵明超通过与房屋开发商签定“双包代建”合同,由开发商承办规划许可证、准建证、土地使用证等手续,并由委托方按地价与房价之和向开发商付款的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实质上是一种以预付款方式购买商品房的行为,应照章征收契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