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天津卷烟厂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批复 |
发文文号: | 国税函[2005]62号 |
发文部门: | 国家税务总局 |
录入时间: | 2006-6-29 14:22:42 |
实施时间: | 2005-1-17 |
失效时间: | |
法规类型: | 消费税 |
所属行业: | 特定单位 |
所属区域: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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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申请核定天津卷烟厂新牌号 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请示》(津国税流[2004]72号)收悉,批复如下: 根据《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5号令)的规定,对天津卷烟厂生产的1个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不含增值税)核定如下,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企业名称卷烟牌号 烟支包装规格 计税价格元/条(200支) 天津卷烟厂 江山(一统江山) 25×(64+20)硬盒翻盖 334.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