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 关于增设预算支出科目的通知 |
发文文号: | 财预[2001]250号 |
发文部门: | 财政部 |
录入时间: | 2006-7-17 8:33:46 |
实施时间: | 2001-4-21 |
失效时间: | |
法规类型: | 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 |
所属行业: |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
所属区域: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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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便于统计和管理国债专项资金,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决定对《2001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进行修改: 一、在“一般预算支出科目”01类“基本建设支出”的0101款“冶金工业基建支出”下增设010151项“国债专项基建拨款”,反映用国债资金安排的专项基建支出。 将01类“基本建设支出”科目说明修改为:反映按规定属于基本建设范围的各项支出。预算和财务与原主管部门脱钩的企业,其基建支出继续在原科目中反映。本类第0102至0189款比照0101款设项级科目。 二、在“一般预算支出科目”02类“企业挖潜改造资金”的0201款“冶金工业挖潜改造资金”下增设020151项“国债专项挖潜改造拨款”,反映由国债资金安排的企业挖潜改造支出。 三、本通知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通知下发前已拨付的上述国债专项资金,各单位请根据通知进行账务调整。 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 和本篇法规有关联法规: 1: 关于修改部分预算收支科目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