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 证券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
发文文号: | 财会字[1999]45号 |
发文部门: | 财政部 |
录入时间: | 2006-7-15 15:33:21 |
实施时间: | 1999-12-16 |
失效时间: | |
法规类型: | 行业会计制度 |
所属行业: | 金融证券、保险业 |
所属区域: | 全国 |
阅读人数: | 0 |
发文内容: | 关于印发《证券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了规范证券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法规,我们制定了《证券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我部1993年3月17日印发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93)财会字第11号)中有关证券业务的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证券公司会计制度一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另发)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