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 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地区)企业2005年度年检公告 |
发文文号: | |
发文部门: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录入时间: | 2006-7-11 17:34:10 |
实施时间: | 2006-2-28 |
失效时间: | |
法规类型: | 工商年检 |
所属行业: | 外资企业 |
所属区域: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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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规定,于2006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地区)企业开展2005年度年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检范围:2005年12月31日前在我局登记注册的各类外商投资企业和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及外资金融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 二、参检时间:2005年度企业年检起止日期为2006年3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 三、参检方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地区)企业实行网上年检。企业可登录“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系统”申报2005年度年检,网址为:wznj.saic.gov.cn(或登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红盾网,网址:http://www.saic.gov.cn、中国外资登记网,网址:http://wzj.saic.gov.cn)。 四、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期申报年检的,企业应在6月30日前向登记机关提交延期参加年检的申请,经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30日。凡逾期未申报年检的,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 二OO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