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公告

2012年度企业工商年检期限为2013年3月1日——2013年6月30日。详情请点击查看: http://www.yqck.com/news.asp?id=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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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泰法规
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河南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2005]7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录入时间: 2006-7-11 11:04:43
实施时间: 2005-5-26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 资源税
所属行业: 采掘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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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河南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5年5月1日起,将你省焦作矿务局、鹤壁矿务局、义马矿务局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分别提高至每吨3元、3元、2.5元,其他煤矿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统一提高至每吨4元。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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