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公告

2012年度企业工商年检期限为2013年3月1日——2013年6月30日。详情请点击查看: http://www.yqck.com/news.asp?id=111
工商年检如有建账、审计、年检等疑问,欢迎拨打本所服务热线:
62526672、62529672
兴泰法规
发文标题: 关于委托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提支手续费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1985]财税字第09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录入时间: 2006-7-11 9:23:21
实施时间: 1985-4-29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 城市维护建设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全国
阅读人数: 0
发文内容: 河北省税务局:
 你局[1985]冀税计字第15号报告收悉。关于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中比照"其他工商税"提取代征手续费问题。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国家新开征的一个独立税种,不属于原来的"其他工商税"范围。但对零散税源,税务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代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可比照我部[1979]财税字第153号通知精神,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在实际代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的百分之五范围内提取代征手续费。不得连同税务机关直接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全部收入总额提取。
 代征手续费的提取和支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不得任意扩大提取范围。

友情链接

+ 申请友情链接